回到日落以后
经典短篇小说 · 完整双语

二十年后

After Twenty Years

欧·亨利(O. Henry) · 1906 年 · 约 9 分钟

中文为 AI 辅助新译,逐段对照英文底本;保留完整故事,不采用现成中文译本。

英文底本 · Project Gutenberg · The Four Million

巡逻的警察沿着大街走来,显得颇有威严。这份威严出于习惯,并非做给人看,因为几乎没有什么旁观者。夜里还不到十点,可阵阵寒风带着雨意,已把街上的人吹得差不多走光了。

他一边走,一边试着各家的门,手里的警棍转出许多熟练而灵巧的花样,时不时警觉地朝这条安静的大街望去。他身材魁梧,步子略带几分神气,俨然一幅治安守护者的好画像。这一带的人向来早早歇息。偶尔还看得见雪茄店或通宵餐柜的灯光,不过大多数门都是商店的,早已关上了。

走到某个街区的中段时,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。一家已经熄灯的五金店门口,斜倚着一个人,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。警察走近,那人赶紧开了口。

“没什么事,警官,”他解释道,想让对方放心,“我只是在等一个朋友。这是二十年前定下的约会。听着有点奇怪,是不是?要是你想弄清楚这事没什么可疑,我可以解释。差不多就是那么久以前,这家店的位置曾经是一家餐馆——‘大乔’布雷迪的餐馆。”

“五年前还在,”警察说,“后来拆掉了。”

门口的人划了根火柴,点燃雪茄。火光照出一张苍白、下颌方正的脸,一双锐利的眼睛,右眉附近还有一道白色的小疤。他的领巾别针上嵌着一颗大钻石,镶法很特别。

“二十年前的今天晚上,”那人说,“我和吉米·韦尔斯就在这家‘大乔’布雷迪餐馆吃饭。他是我最好的朋友,也是世上最好的人。我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,从小一起,跟亲兄弟一样。那时我十八岁,吉米二十岁。第二天一早,我就要动身去西部闯一番事业。你怎么也别想把吉米拖出纽约;他觉得天底下只有这一个地方值得待。那天晚上,我们说定,从那个日期、那个时刻算起,整整二十年后,再到这里见面,不管到时各自境况如何,也不管要从多远的地方赶来。我们想,二十年以后,不论最后会变成什么样,每个人的命运总该有个着落,也总该闯出自己的一份家业了。”

“听起来挺有意思,”警察说,“不过我觉得,两次见面隔得也真够久的。离开以后,你就没听到过朋友的消息吗?”

“有啊,有一阵子我们还通信,”那人说,“可过了一两年,就失去联系了。你知道,西部实在是个大地方,我一直在那里忙忙碌碌地到处跑。不过我知道,只要吉米还活着,就一定会来这里见我,因为他向来是世上最忠实、最可靠的老朋友。他绝不会忘的。我走了一千英里,今晚才站到这扇门前;只要老朋友能来,这趟就值得。”

等人的男子掏出一块漂亮的怀表,表盖上镶着小钻石。

“差三分钟十点,”他说,“当年我们就在餐馆门口分手,那时整整十点。”

“在西部混得不错吧?”警察问。

“那还用说!我只盼吉米有我一半顺利就好了。他人虽好,却有点只知道埋头苦干。我得跟一些顶精明的人较量,才挣下这份家业。人在纽约待着,容易陷进老一套。到了西部,才磨得出剃刀那么锋利的刃口。”

警察转了转警棍,走开一两步。

“我得往前走了。希望你朋友顺利来赴约。时间一到,你就不等他了吗?”

“那怎么会!”那人说,“我至少再给他半个小时。只要吉米还活在这世上,那之前他肯定会到。再见,警官。”

“晚安,先生。”警察说着,沿巡逻的路线继续走去,一路仍试着各家的门。

这时下起了冰冷的细雨,风也从时有时无的阵风,变成了不停的吹拂。这一带还在走动的几个行人把衣领竖得高高的,手插在口袋里,默不作声地顶着凄风冷雨匆匆走过。而在五金店门口,那个跋涉一千英里、来赴一个几乎渺茫得荒唐的少年旧友之约的人,仍抽着雪茄,等着。

他等了大约二十分钟,随后一个高个子男人从街对面匆匆走来,身穿长大衣,衣领竖到耳边。他径直走向等着的人。

“是你吗,鲍勃?”他不太确定地问。

“是你吗,吉米·韦尔斯?”门口的人叫了起来。

“我的天哪!”新来的人喊道,两只手紧紧握住对方的双手,“真的是鲍勃,错不了。我就知道,只要你还在世,就一定能在这儿找到你。哎呀,哎呀!二十年,可真是好长一段时间。老餐馆没了,鲍勃;要是它还在就好了,咱们还能进去再吃一顿。老伙计,西部待你怎么样?”

“好极了;我要的,它全给了。你变了不少啊,吉米。我怎么也没想到,你比我记得的高了两三英寸。”

“哦,我二十岁以后又长高了一点。”

“在纽约过得不错吧,吉米?”

“还过得去。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有份差事。来吧,鲍勃;咱们到一个我知道的地方去,好好聊聊往事。”

两个人挽着胳膊,沿街走去。从西部来的男子因成功而愈发自负,开始大略讲起自己的奋斗史。另一个人裹在大衣里,听得很有兴致。

街角有一家药店,电灯通明。他们走进那片亮光时,同时转过头,望向对方的脸。

从西部来的男子突然停下,抽回了胳膊。

“你不是吉米·韦尔斯,”他厉声说,“二十年是很长,可也没长到能把一个人的鹰钩鼻变成塌鼻子。”

“有时候,它能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,”高个子说,“你被捕已经有十分钟了,‘滑头’鲍勃。芝加哥方面觉得你可能到我们这一带来了,发电报说,想找你谈谈。你会安安静静地走吧?这样才明智。现在,去警局之前,有人托我交给你一张字条。你可以就在这扇橱窗前看看。是巡警韦尔斯写的。”

从西部来的男子展开递给他的那张小纸片。开始读的时候,他的手很稳;读完时,却微微颤抖起来。字条很短。

鲍勃:我准时到了约定的地方。你划火柴点雪茄时,我看清了,那正是芝加哥通缉的那个人的脸。不知怎么,我没法亲自动手,于是到附近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办这件事。 吉米。

— 全文完 —
英文原作:欧·亨利《四百万》(1906)。作者卒于 1910 年;Project Gutenberg 将英文底本标为美国公有领域。中文为本栏目新译。原文中的段落换行作了统一整理。